欺诈、告密、屠杀、背叛,这一切人性之恶在一艘开往太平洋的渔船上表现得淋漓尽致。
2011年8月12日“鲁荣渔2682号”渔船被中国渔政船拖回港口,33名船员,只有11人上岸,另外22人活不见人,死不见尸,这么大的一件事,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力,经过两年的调查取证,最终拨开了重重迷雾。
当揭开真相时,所有人不寒而栗,这22人竟然全部惨遭杀害。而且都是死在自己人手中,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?让我们将时间回拨到2010年。
据传,在鲁荣渔2682号出航的前一天,船上的厨师严师傅突然大喊“杀人了、杀人了”,然后跳下了海,其家人表示严师傅大脑受过一些刺激,经常会胡言乱语,由于严师傅无法升任这份工作,就换了另外一个厨师。
这件事不知道是真是假,也有极大的可能是鲁荣渔2682号案发之后,有人杜撰出来的故事。
2010年12月28日,鲁荣渔2682号正式出航,船员一共33人,管理人员4人:船长李承权、大副付义忠、二副王永波、大管王延龙,其余的都是普通船员,这些船员来源复杂。
从掌握的材料来看,船上至少有两名刑满释放的人员,此外该公司用了假章跟船员签了合同。
这份假合同一共签了两年,底薪是4.5万元一年,只要他们打捞出一斤鱿鱼,每人都可以拿到2毛五的提成,这一趟出海每个人最少也能赚上10万元,加上提成,他们能赚上一笔。
大年三十,船员都通过海事卫星跟家里人打了一个电话,都说船上的生活还算不错,年夜饭有8个菜,全是肉,前半年捕鱼量还算是不错,刘贵夺捕捞的鱿鱼数量最多,按照捕鱼量估计,两年下来,赚20万肯定没问题。
2011年5月,有两个船员因为不适应长时间的鱿钓,水土不服,生了一场大病,他们想要下船,然而在谈及报酬的时候,却发现合同上有很多的漏洞,合同上表明“若没钓到一条鱿鱼”每个人的保底年薪为4.5万,但是调到了鱿鱼每个月则是1000元的基本工资,外加提成。
不管是不是假合同,刘夺贵一合计,自己一个月撑死只能赚3000元钱,而且船上的吃住问题还要自理,他们捕捞的大半年至少创造了上百万的财富,到头来,他们可能一分钱都拿不到。
在这一刻,刘夺贵心中的恶魔被释放了出来,刘贵夺串联了姜晓龙、刘成建、黄金波等人预谋劫持渔船回公司讨要一个说法。虽然一开始他们的想法只是讨一个公道,但是他们并没有意识到到,劫持船只,属于违法行为,至少会判十年有期徒刑。
若是他们集体要求下船,请求法律援助,光是这份假合同,他们就能得到一笔赔偿,他们却用了最野蛮的方式。
2011年6月16日,渔船在智利海域补充了燃油,刘贵夺开始劫船,但并非所有人都支持刘贵夺的方法,大副、伙食长夏琦勇都想要反抗,其中夏琦勇想要救下船长,没想到刘贵夺一伙人在制服他的过程当中将其砍死。
夏琦勇死后,船员们身上的暴力因子都被点燃,刘贵夺开始清洗“造反”团伙,从7月20日到22日,短短两天就杀害了9个人,然而这场杀戮才刚刚开始。
刘贵夺等人手上沾了这么多条人命,他们也害怕得到法律的制裁,于是商量出了一个计划,他们假装遭到了海盗挟持,只逃出了11个人。
然而计划出了岔子,有些船员试图在这场杀戮中自救,大学生马玉超在第一波杀戮中就消失了,而7月25日凌晨王延龙再次消失,与此同时渔船机舱进水,刘贵夺怀疑是王延龙干的,
鲁荣渔号事件公司怎么处理的
虽然阻止了沉船,但是船舱进了水失去了动力,刘贵夺只能打开通讯设备求救,最终被中国渔政船拖回,这起案件最终告破。
刘贵夺、姜晓龙、刘成建、黄金波犯故意杀人罪、挟持船只罪,被判死刑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,故意杀人的,处死刑、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挟持船只罪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二十二条也有规定:以暴力、胁迫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。
船长李承权犯故意杀人罪,判死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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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鹏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;犯劫持船只罪,判有期徒刑十二年,决定执行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。
冯兴艳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无期徒刑。
梅林盛、崔勇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。
立山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有期徒刑四年;犯盗窃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。
段志芳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有期徒刑四年。